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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有拿货网点点客:七条重点让你轻松了解电子商务法

   日期:2020-05-19     来源:www.laobanzhangtc.com    作者:酷有拿货网    浏览:772    
核心提示:点点客邀请微商行业资深法律与财税专家,给微商企业答疑解惑: 所有微商经营者都是电商经营者,受《电商法》约束。

点点客邀请微商行业资深法律与财税专家,给微商企业答疑解惑:

所有微商经营者都是电商经营者,受《电商法》约束。

1. 微商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特殊状况除外

电子商务法需要微商经营者根据线下实体登记的准则和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有几种特殊状况下无需登记的除外,如零星小额买卖活动。但是由于各地工商局对零星小额的准则不一,建议微商经营者主动向当地工商局咨询市场主体登记的额度范围。

《电商法》第十条: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推销自产农副商品、家庭手工业商品,个人借助我们的技术从事依法无须获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买卖活动,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无需进行登记的除外。

2.所有微商都要依法纳税,依法开具发票

电子商务法通过需要微商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手续,以明确纳税主体的身份与资格,从而规范微商进行依法纳税。注意:符合无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状况的微商经营者,也应当进行税务登记,如实申报纳税。

尽管此前也有有关法规明确需要经营者应向顾客提供发票,但是此次电子商务法以法律形式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开发票是卖家的义务,拒开发票是违法的。

《电商法》第十一条: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打折。根据前条规定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商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电商法》第十四条:电商经营者推销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特定行业需要经营许可,打造线上线下公平角逐环境

与线下实体需要一致,部分特定行业的微商经营者需依法获得经营许可。开餐饮、食品需到卫生局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涉及保养药品推销的还要办理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经营出版物需要到新闻出版局窗口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属于烟草制品,其经营应当遵守《烟草专卖法》有关规定,前往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未经许可推销将触犯刑法。

《电商法》第十二条:电商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获得有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获得行政许可。

4.首页主动“亮照”并准时更新公示信息

微商经营者需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有关信息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假如要自行终止微商经营行为,要提前三十天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达成“易辨识、可溯源、能追责”的安全买卖模式。

《电商法》第十五条:电商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生意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根据本法第十条规定的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商经营者应当准时更新公示信息。

《电商法》第十六条:电商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商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5.禁止虚构买卖、编造评价

电子商务法明确刷单、刷评价等行为为违法行为,禁止删除差评,防止不正当角逐。

《电商法》第十七条:电商经营者应当全方位、真实、准确、准时地披露产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商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买卖、编造用户评价等方法进行不真实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顾客。

6.广告应显著标明,广告内容规范

微商广告应当具有可辨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顾客可以辨明其为广告。微商广告应符合《广告法》中的规定,如:

• 不得采用“国家级”、“最高级”、“最好”等用语。

• 保养食品广告:不得对效果、安全性断言,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有代言人。

• 招商资金投入广告:应有风险提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不得借助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 不得采用虚构、伪造或者没办法验证的科研成就、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

《电商法》第十八条:电商经营者向顾客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7.做用户隐私的守护者,明示用户信息注销方法

微商经营者有义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具体规定沿用了《互联网安全法》,即企业采集用户个人信息时,需要明确采集、采用信息的目的、方法和范围,且需要征及用户同意。微商经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损毁其采集的个人信息,且对信息负有保密及安全保护义务。此外,个人还拥有需要微商经营者改正或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权利。

《电商法》第二十三条:电商经营者采集、采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电商法》第二十四条:电商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看、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法、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看、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适条件。

电商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看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准时提供查看或者更正、删除用户信息。用户注销的,电商经营者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的信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保存的,根据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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